借阅证办理
相关参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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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借阅证(校园卡)办理
由学校一卡通中心办理的校园卡,通过图书馆开通借阅功能,便可以借阅图书馆的图书,
不再另办借阅证。
1.全日制学生
在新生入学注册期间,由学校一卡通中心统一办理发放校园卡,待新生入馆教育结束后,校园卡的借阅功能自动开通。
2.校内其他读者
凭本人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及有效证件到学校一卡通中心办理校园卡,再持校园卡及下列材料之一到图书馆四楼读者服务部开通借阅功能:
(1)我校在编教职工:凭单位证明及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工作证、身份证等)。新调入的教职工凭人事处出具的报到表或图书馆办公室出具的已报到证明或通知,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工作证、身份证等)。
(2)外聘员工:凭我校人事处或二级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证明上需注明聘用的起止时间), 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续聘人员,凭我校有关单位的续聘证明即可延长借阅权限。
(3)外籍员工:凭外事处聘用的证明或证书(证明需注明聘用的起止时间),并由外事处派专人负责与图书馆联系。
(4)离退休人员:凭我校离退休工作处出具的证明,并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工作证、身份证等)。
(5)留学生:凭外事处或就读学院(或部、系)出具的证明(需注明在我校就读的起止时间)及学生证。
(6)临时工:凭在我校工作的二级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押金200元(退证时退还)。
(7)寸金学院师生、函授和培训班学员、未取得学籍的学生:由我校主管单位出具书面担保书,否则,按校外读者办理。
3.校外读者
凭本人所在单位(或乡镇、街道办)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押金200元(退证时退还)、文献资源使用服务费每年共80元(校友为40元,需凭毕业证复印件),到图书馆核对身份后,由图书馆出具证明到学校一卡通中心办理校园卡,再持校园卡到图书馆四楼读者服务部开通借阅功能
二、挂失、补证
1.借书证(校园卡)遗失,应立即到一卡通中心(或圈钱机)挂失,补卡的相关事宜请与一卡通中心联系。联系电话2396048
2.对于遗失借书证(校园卡)又未能及时到一卡通中心(或圈钱机)办理挂失手续的读者,可以选择以下任何一种方法暂停校园卡的借阅权限,避免造成图书财产损失而需承担赔偿责任。
方法一:持本人有效证件(如学生证、身份证、工作证)到就近的校区馆办理,各校区馆的办理时间、地点如下:
◆ 广东海洋大学主校区图书馆四楼403室读者服务部 电话:0759-2383630
时间: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8︰00—11︰40, 下午2︰30—4︰40
(星期三上午8:00—10:00除外)
◆ 广东海洋大学主校区图书馆二楼借还书处 (办理挂失,但不解挂)
时间:上午8︰00—晚上10︰20 (星期三上午8︰00—10︰00除外)
◆ 广东海洋大学海滨校区图书馆借还书处 (办理挂失,但不解挂) 电话:0759-3295774
时间:上午8︰00—晚上9︰50 (星期三上午8︰00—10︰00,星期五晚除外)
方法二:登录图书馆主页→借还书查询→输入校园卡号、密码(校园卡在图书馆使用的密码)
三、 借阅权限注销
1.教职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需还清所借图书并缴纳超期罚款,注销借阅功能。
2.收取押金的读者在还清书后,凭押金收据和校园卡退回押金,注销借阅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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